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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勘察设计企业专项检查的通报
添加日期:2017-11-15     浏览次数:1709次    

 各勘察、设计企业: 
    按照《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勘查设计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庆建发〔2017〕10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10月17日至11月2日对全市勘察、设计企业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机制,本次共随机抽检勘察设计企业27家,占企业总数的60%,涉及勘察企业2家,行业(专业)设计企业18家,专项设计企业7家(同时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以承揽施工业务为主)。检查共下达约谈通知书 1 份,约谈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1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 14份,限期整改问题:企业管理方面28个,设计图纸方面 53个。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制度建设及内部管理基本规范,大多数企业工作场所和技术装备符合相关规定,企业及人员未发生超资质现象,未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企业总体形势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制度方面 1.设计任务书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未签署设计任务书;二是部分项目设计任务书内容过于简单,不便于设计工作开展。 2.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部分设计企业(原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未建立规范的设计企业制度;二是部分设计企业更换法人代表后,各项制度更新不及时、不完善。 3.技术交底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未进行技术交底;二是部分项目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混在一起,未独立进行并留存记录。 4.部分项目设计合同未备案或备案不及时。 5.部分设计企业技术力量配备不足,只有公司管理人员长期在岗,专业人员不坐班,有业务时上班,无业务时放假。 

    (二)图纸质量方面 1.建筑节能专篇不规范、不完善。一是门窗节能指标不全;二是节能指标描述不准确;三是叙述内容不全面。 2.防火规范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外墙采用高保温砌块,防火材料描述不准确;二是公共建筑防火分区设置不规范,存在理解偏差;三是灭火设备配置不全;四是小区防火通道设置不规范。 3.细部节点设计不规范,一是部分构造做法叙述不全面,如楼梯间的砌块墙体抹灰做法没有详尽说明;二是部分项目节点详图设计不全,卫生间、楼梯间详图存在遗漏现象;三是部分构件缺少详图,如屋面钢屋架等构件。 4.图面部分存在错、漏、碰、缺现象。 5.部分结构图、水、暖、电等配套专业图纸签章不规范,项目负责人(建筑师)未在主要图面上盖章、签字。 6.部分项目图纸上选用的标准、图集过时,未能及时更新。 7.三级校审执行不到位,缺少校审记录。

    三、处理意见 

    (一)通报表扬 对于遵守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诚信执业,管理较规范,设计市场履约较好的大庆艾帕斯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表扬。 

    (二)通报批评 对缺少设计人员、未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的大庆铱格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无办公场所,缺少办公设备、人员的大庆市华路设计公司通报批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

     四、有关要求 

    (一)各勘察、设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要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决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本次检查未抽到的企业,要对照《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勘察设计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庆建发〔2017〕104号)规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全面自检、自查,避免类似问题在本企业发生,并将自检自查结果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钟辉,地址:高新区建设大厦401房间,电话:6293619,电子邮箱:6293619@163.com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勘察设计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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