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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公示
东城老区换热站供热用水管线及供水阀井防冻胀改造工程未按国家规定(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处罚的公示
添加日期:2015-12-22 浏览次数:123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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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立案号
项目名称
处罚事由
被处罚主体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
1
庆建立案字【2015】质监第09号
东城老区换热站供热用水管线及供水阀井防冻胀改造工程
未按国家规定(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
建设单位
大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
2015.11.6
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李亚光
1
2015.11.6
直接责任人
宿鸿鹏
1
2015.11.6
自然人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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