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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相关岗位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5-11-27     浏览次数:12541次    

黑建人函〔2015〕6号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省直管县(市)住建局:
  鉴于目前我省正在向住建部申请核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全国统一证书”),为减轻企业和现场专业人员负担,避免重复多次换证,经研究,决定将2009年8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取得的材料员岗位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16年12月;自动注销2009年8月至2012年11月期间取得安全员岗位证书,但至2015年11月仍未办理安全生产考核C证的安全员岗位证书,2009年8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参加过继续教育及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质量员、施工员(含技术负责人。工长、技术人员)资料员岗位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16年12月。待我省通过住建部审核后,再行通知换发“全国统一证书”有关事宜。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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